1973年,在湖南长沙近郊马王堆3号汉墓,出土了两种版本的《老子》,并被缮写在缣帛上,因此简称帛书《老子》甲乙本。时间为西汉初期,墓主身份是长沙侯国的丞相畎侯利苍。帛书《老子》甲乙本,在内容与形式上均有所不同,其中帛书甲本用小篆抄写(小篆是一种汉代废止的古老字体),没有避汉高祖刘邦的名讳,因此,甲本应抄录于刘邦登基之前;乙本用汉代通行的隶书抄录,并则以国字取代了邦字,但没有避汉惠帝(刘盈)和汉文帝(刘恒)的名讳,据此可以断定,乙本抄录于刘邦在位之时。帛书《老子》甲乙不一样,说明当时老子著作就有多种传译本。从内容上看,帛书《老子》与通行本不一样,虽然也分为两部分,但是“德”经在前,“道”经在后。